2011年2月4日 星期五

關於學歷的規則

其實很簡單,
只是大家好像沒有查法規的習慣,
我看graduate版整天也是有人問大3可不可以考研所,

其實掌握資訊也是一種能力,
而且現在網路發達,很多東西一下就查到了,

像高中同等學歷的認定是

名稱: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(民國 92 年 04 月 22 日 修正)

第 2 條 具左列資格之一者,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各學系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
考試:
一 曾在高級中學、高級職業學校肄業學生有左列情形之一者:
(一) 修滿日間部二年級下學期或夜間部三年級下學期,後因故失學離校
或休學二年以上,持有修業或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成績單者

(二) 修滿日間部三年級上學期或夜間部四年級上學期,後因故失學離校
或休學一年以上,持有修業或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成績單者

其實很簡單,
只是大家好像沒有查法規的習慣,
我看graduate版整天也是有人問大3可不可以考研所,

其實掌握資訊也是一種能力,
而且現在網路發達,很多東西一下就查到了,

像高中同等學歷的認定是

名稱: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(民國 92 年 04 月 22 日 修正)

第 2 條 具左列資格之一者,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各學系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
考試:
一 曾在高級中學、高級職業學校肄業學生有左列情形之一者:
(一) 修滿日間部二年級下學期或夜間部三年級下學期,後因故失學離校
或休學二年以上,持有修業或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成績單者

(二) 修滿日間部三年級上學期或夜間部四年級上學期,後因故失學離校
或休學一年以上,持有修業或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成績單者

而我自己當年適用的情形是法條中的:

二 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補習學校或實用技能班三年級 (延教班) 結業,
持有結業證明書者。

事實上,我高二下就不打算畢業了,所以想了很多方法,
當我查了法規以及跟教官充分討論過以後,
我100%確定我有結業證書,那就可以考大學,那我高中就不去上課了,
而且重點是若有結業證書,不用晚一年,應屆就可以考大學!!!

但我還是不建議這樣做啦,這樣好像教別人做壞事,
只是如果你真的高中唸得很痛苦,唸到快起笑,
那再考慮此一下下策...

要看真正原本的法規,去看
http://law.moj.gov.tw/ 全國法規資料網
類別要選 教育科學文化法規----高等教育目----32.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

最後強調一下,畢業是比較正常的路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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